发布日期: 2023.09.15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第二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宣传工作,讲好在“科创中国”体系化助力下,高成长企业为城市创新发展带来新活力、新动能的故事。现通过申报评审方式,择优选择符合项目实施资质和条件的专业单位承担有关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背景及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展现“科创中国”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家创新风貌,拟结合第二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以合肥等城市为样本,组织开展高成长企业场景创新故事专题宣传,力求通俗易懂,鲜活生动。
(二)工作目标任务
1.高成长企业场景创新故事挖掘
深度调研安徽有关城市产业、企业发展情况,完成5家高成长企业场景创新故事挖掘,总结科学家精神与企业家精神相结合的安徽实践。
2.高成长企业场景创新故事传播
联合官方科技媒体、地区媒体集体参与企业集体采访,进行宣传报道,完成10篇深度稿件,并在12个及以上合作媒体平台传播,至少达到300W浏览量。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1.采访企业名单确定及实地调研
(1)选定20家科创企业大名单,企业背景资料调研及分析,形成20家企业关于场景创新方面的分析报告。
(2)组织开展内部研讨会,确定5家采访企业名单。
(3)实地调研5家采访企业,全方位挖掘企业信息。
2.项目方案落地、组织实施企业采访
(1)制定项目落地实施方案,细化各个环节工作并组织筹备执行。
(2)邀请科技媒体机构,确定合作媒体名单。
(3)撰写及确定采访企业提纲。
(4)实地采访5家企业,挖掘企业场景创新故事。
(5)组织记者撰写企业采访文章,完成至少10篇文稿的撰写。
3.宣传推广
(1)整理及收集优质企业采访传播文稿。
(2)做好宣传发声工作,将本项目10篇优质采访文章在不少于12家合作媒体、地方媒体渠道平台广泛宣传及传播,至少达到300W浏览量。
4.宣传效果持续跟踪
持续跟踪各个平台实际传播效果,广泛补充扩展其他优质媒体资源,构建全媒体、立体式宣传矩阵,将本项目传播效果最大化。
经费额度:不超过19万元
项目周期:2023年9月—2023年12月
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具备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能力,拥有项目相关实施经验和专业资质,可以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宣传文化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宣传文化部组织实施。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纸质版要求一式五份并胶装成册,并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
1.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和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
(三)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宣传文化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宣传文化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宣传文化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宣传文化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富宝珊
联系电话:010-68516678
电子信箱:xuanchuanchu@cast.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