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构建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提升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的运行管理和科普服务效果,按照中国科协2023年工作部署及《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国科协将开展2023年度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项目考核工作坚持“正向激励”“量化评分”“公平公开”三项原则。重视考核工作对项目管理及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对考核表现优秀的省份树立标杆示范,开展多元激励,充分调动各省推动中国流动科技馆工作的积极性;坚持考核指标客观可量化,依据考核指标逐一评分,依据综合得分对各省流动科技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级定星;真实反映各省实际情况,评分指标内容详实,考核流程公开透明,评分评级结果客观公正。
二、考核内容
考核周期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重点评估各省流动科技馆项目实施过程中基础保障、组织实施、运行效果、创新亮点四个方面情况,以及各省流动科技馆项目的实际开展效果。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审标准详见《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cast.org.cn/kp/TZGG/art/2022/art_c15437088da84852b4f158dddb211f89.html)。
三、组织分工
中国科协科普部是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的项目考核管理工作。
中国科技馆是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执行单位,负责根据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和执行全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工作,接受中国科协科普部的指导和监督。
各省级科协是省级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主管单位,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省的项目考核管理工作。
各省级流动科技馆项目执行单位是省级项目考核管理的执行单位,负责统计本省流动科技馆项目运行情况数据,根据《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省项目考核的申报文件,并对申报文件负责。
四、步骤安排
考核工作于2023年10月至11月集中展开。计划如下:
阶段 | 时间 | 具体工作 |
考核申报 | 10月 | 各省级项目执行单位组织编制并提交本省项目考核申报材料。 |
材料初审 | 10月下旬 | 中国科技馆对各省级项目执行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初审,核对资料完整性,并及时向各省级项目执行单位反馈补充材料要求。 |
各省级项目执行单位根据中国科技馆反馈的补充材料要求,按时补充材料。 | ||
材料评审 | 11月上旬 | 中国科技馆负责组建评审组,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各省申报材料内容逐项进行评审打分,给出综合评分结果,并对2023年度各省流动科技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级定星。 |
结果应用 | 11月上旬 | 中国科技馆对评定为3星及以上省份名单在中国科技馆官网及“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 |
11月中旬 | 中国科协科普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发文通报。 |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省级科协统筹本省的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审核。
2.请各省级项目执行单位(省科技馆、省科普活动中心等)主持编写本省的2023年度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申报文件(详见附件),并组织全省各级相关单位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2023年度项目考核周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的内容、数据需准确、清晰,能够真实反映相关情况。
4.考核内容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评审标准的(如东部个别省份执行特殊巡展模式),需由各省级项目执行单位出具特殊情况说明,阐述事实、提出合理诉求并提供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说明附于申报材料后。
5.申报材料经省科协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10月29日前,将纸质版原件邮寄至中国科技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ZGLD@cstm.org.cn。
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技术馆
联 系 人:李 昱 刘媛媛 010-59041340 010-59041179
电子邮箱:ZGLD@cstm.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学技术馆
资源管理部,100101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张 璇 010-68578243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