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8.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根据《“惠民兴县”科技志愿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惠民兴县”科技志愿服务试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县(市、区)科协
二、资助方向
支持引导试点科协建强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围绕助力产业发展、培养乡土人才、建设美丽乡村、丰富精神生活、补齐服务短板等现实需求设计服务项目,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组织动员、人才培养、资源引入、常态服务、支撑保障、阵地建设、文化塑造等方面工作的方式方法,凝练形成有特色、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三、申报条件
1.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所在地方党委、政府同意将科技志愿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领导同志每年听取科协相关工作汇报,支持在相关人才政策、经费保障、部门合作等方面形成有效协同;承诺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
2.当地科协具备能力意愿。所在地方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农牧业发展规划和一定的产业基础;建有综合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或科技科普场所。县级科协建立科技志愿服务队伍,紧密联系百名以上以乡土人才为核心的科技志愿者;县级科协已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乡村建设、精神文明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摸清科技志愿服务需求。
3.省级科协综合考虑推荐。省级科协推荐该县(区、市)科协参与试点建设(每个省级科协最多推荐2家县级科协参与);承诺组织省级学会在试点地区广泛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建立对接联络制度,定期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四、项目设置
(一)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25日,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实施时间:2023年9月至2026年6月。
首次合同签订期限: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二)资助数量和金额
选定20个左右的试点先行先试、开展工作。动态评估合格后,支持经费20万元;评估不合格,取消试点,综合考虑确定增补县(区、市),确保试点总体数量和分布。
(三)资助方式
1.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请资助试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试点,之后签订资助合同。
2.本试点项目为定额资助,实际支出若超出资助经费部分,由各试点单位配套自筹解决,项目预算表仅编制中国科协资助经费部分。资助经费可列支以下项目支出:资料费、印刷费、场租费、会议或活动费、产品制作费、志愿者培训费、专家劳务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产生的市内交通费、城市间差旅费、志愿者保障费(如保险、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等费用。资助经费需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相关开支范围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经费管理规定。
其中项目资料费可用于制作科技志愿服务“资源包”,包括但不限于旗帜、服装、帽子、背包、笔记本、杯子、工作手册、宣教产品、文创产品等,并在相关用品上印制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标识。(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标识下载使用详见https://www.stvs.org.cn/c/2020-07-29/3078184.shtml)
3.对立项资助试点,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一次性拨付一年资助经费作为项目实施经费,由县级科协开具中国科协财务认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或财政票据,票据抬头统一为“中国科协”,票据名称为“国家机关拨付专项经费”。对于没有开设财政账户的县科协,经费可以拨付到所在县财政部门。
4.获资助的单位应广泛动员基层科技志愿者在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https://www.stvs.org.cn/)注册为科技志愿者;开展活动相关信息(包含文字、照片、视频等)及时提交报送至指定邮箱(kjzy@scimall.org.cn)。
5.项目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动态评估准备工作。评估按照资助类项目结项验收要求进行,分为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评估阶段,实施单位须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公章的评估申请书、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决算表(或账目明细),并附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和项目实施成果(开展活动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届时由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动态评估。
(五)申报方式
1. 2023年8月25日前,请意向申报单位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完成项目申请。
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的流程如下:
(1)在“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后登录,如之前已经注册过可直接登录。
(2)登录后,选择资助类项目——项目申报,点击“添加项目”,在“指南方向”中选择“惠民兴县”科技志愿服务试点项目(编号:2023ZN080201)。
(3)在新建的项目中按要求填写各申报项,并将申报书(附件)word文件和PDF文件(签字、盖章版本)电子版在“任务书附件”栏中进行上传,文件名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如需上传补充材料,请在“任务书附件”栏中一并上传扫描件。
2.2023年8月25日前(以寄到时间为准),将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请登录“中国科协官网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 采购公示公告 >该项目通告”下载)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寄送至指定地点,如有补充材料请一并寄送(纸质版材料应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仅报送无公章的电子版材料无效,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六)其他事项
申报者有以下情形的,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者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合同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2.申报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
3.申报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五、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7095881、16619757034
邮 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
大厦1009室
2.业务咨询
联 系 人:姚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010-68576219
3.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26015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