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第二批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28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第20届全国科普日活动和主场活动即将举办,为提升活动影响,通过数字赋能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普服务新场景、新模式,系统总结展示优质活动的特色亮点、创新模式和突出成效,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拟在全国科普日期间结合主场活动,实施2023年基层科普创新示范活动系列项目,包括航天科技体验活动项目、科普“大V”探馆行活动项目和科普创新活动总结展示项目3个项目,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第二批项目。

二、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

三、各子项目采购需求

(一)航天科技体验活动项目(2023kpxm-05)

按照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总体安排和部署,展示新时代以来在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普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方面取得的丰富成果,展示我国航天科技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资源科普化实践,计划在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中开设航天科技体验区,开展航天科技科普化展项及科普活动资源服务工作,激发公众对航天事业的民族自豪感。具体包括:

1.展示资源协调。协调不少于15项首都地区优质科技科普化展示资源。展示内容围绕我国在航天员训练、运载火箭、人造卫星、载人航天、星际探索等航天科技领域的发展成就。展示形式主要为国家航天重大科技成果实物、沉浸式科普互动体验展项,要求所有展项能够体现科技前沿性,互动性和体验感强。

2.青少年航天科普实践活动。重点面向青少年,邀请著名航天科普专家、航天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讲座与动手实践相结合的青少年航天科普体验活动,普及航天知识,弘扬航天精神。累积开展场次不少于8场。

项目金额:60万元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航天科普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具有航天科技活动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

(二)科普“大V”探馆行活动项目(2023kpxm-06)

在全国科普日期间邀请一批青少年喜爱的科普“大V”,开展探馆活动,通过直播方式聚焦科普场馆开展的基层科普活动,让全国观众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跨地域参与科普活动,促进主场优质资源服务全国公众,在全社会形成学科学、爱科学的良好风气。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如下:

1.邀请不少于10位科普“大V”开展10场科普日探馆直播,单场直播时间不少于1小时,包括活动策划、嘉宾邀请、现场组织、发布推广等任务,平均每场直播不少于20家媒体平台参与转播,总传播量不少于5000万。

2.邀请10位科普“大V”和网红博主出镜,创作发布短视频不少于30条,通过不少于20家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为全国性科普活动宣传造势。

3.剪辑制作科普日重点活动快闪视频不少于10条(含1条活动盘点视频),生产原创观众街采类短视频不少于20条,并在不少于20家媒体平台发布。

4.科普日期间,组织专业摄影摄像团队开展全程图片直播与视频素材拍摄,覆盖全部主场活动和至少5场京内场外重点活动。

5.在微博、抖音进行科普活动话题传播,开设与维护话题不少于10条。

项目金额:80万元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科普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具有相关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

(三)科普创新活动总结展示项目(2023kpxm-07)

在全国科普日期间,以北京地区为重点,系统梳理展示重点活动的特色亮点、创新模式和突出成效,为新媒体科普日专栏建设提供资源,为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提供示范。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如下:

1.在全国科普日期间,以北京地区为重点,遴选50场以上的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示范效应的优质活动,制作不少于15个短视频,20篇图文报道,5张长图。

2. 相关内容在科普中国全国科普日专栏进行展示。

项目金额:50万元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科普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对全国科普日工作有一定了解的主流媒体机构。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申报;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2.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3.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

五、申报流程

(一)供应商前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技术咨询:010-53352066;(本项目之前已经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需再次注册)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国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科普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如有协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二)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委托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及相关资质材料,《项目申报书》模板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qmksxm@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编号:2023kpxm-XX)。

(三)申报期限为2023年8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各入选子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拨付给承担单位。

(五)各入选子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拨付给承担单位。

(六)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采购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

联 系 人:邱 彤

联系电话:010-68578249

2.材料报送

申报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柳青 李 佩

联系电话:010-62278948-676 010-62278948-673

电子信箱:qmksxm@126.com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