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科创中国”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30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

按照“科创中国”平台建设计划,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重点面向“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需求,组织开展“科创中国”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需求

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产业发展需求相对集中的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工业互联网、新能源,以及关系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林业、水产等领域,开展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服务案例征集发布工作。通过探索技术成果应用的评价标准、征集机制、评审机制,对取得应用实效的创新成果的技术特点、适用范围、典型成效、技术评价、获取方式等进行统一规范加工,通过“科创中国”平台进行推广,促进既有成果的实用价值拓展,打造“科创中国”服务创新人才成长的工作品牌,努力构建以技术应用案例引领需求增长、以需求增长拉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创新技术成果快速转化的科技经济融合模式。

二、具体内容

(一)征集技术应用案例

重点面向“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相关领域科研人员、产业一线技术人员、职业技能教学人员等,广泛征集创新技术、创新工法、经验技巧、操作要领等,形成技术应用案例,经专家评审后,汇入“科创中国”技术应用案例库。具体要求:

1.入库案例应有效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或技术难题、被同行认可,并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2.重点面向有较大推广价值和产业带动潜力的新技术;

3.入库案例应不侵犯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4.入库案例应为2016年以来产生并成功应用的创新技术;

5.每个项目入库数量不少于300条。

(二)形成成果转化服务案例

全国学会结合自身已有工作基础,以及正在推进的相关工作情况,梳理总结在工作实践中协同政产学研金服用等成果转化相关主体,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技术服务,成功促成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成果转化服务案例,并汇入“科创中国”技术应用案例库。具体要求:

1.入库案例应取得技术供需等相关各方同意,通过合理机制保护各方知识产权、商业利益和商业秘密等;

2.入库案例应体现全国学会在成果转化中的桥梁纽带、中间服务作用;

3.入库案例应为2016年以来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

4.每个项目入库数量不少于2条。

(三)研制分领域技术应用案例的入库标准

在技术应用案例一般应具备的案例名称、作者信息、应用场景、技术要点、应用成效、参考文献等要素基础上,根据本领域特点形成并完善案例的征集模板、撰写规范、发布规则等案例入库标准,促进“科创中国”案例库的品牌化、规范化。

(四)支撑“科创中国”技术应用案例库开发建设

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科创中国”平台有效对接,通过技术应用案例的征集工作和案例入库标准建设,协助完善技术应用案例发布系统的在线填报、在线评价、在线发布、在线展示、供需对接、案例检索等功能。

三、项目具体安排

(一)项目名称

2021年“科创中国”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项目

(二)立项数量及经费安排

按照不同专业领域,共设置18个项目,其中:

1.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智能制造领域,4项;

2.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信息技术领域,4项;

3.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工业互联网领域,2项;

4.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新材料领域,2项;

5.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新能源领域,2项;

6.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生物医药领域,1项;

7.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农业领域,1项;

8.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林业领域,1项;

9.技术应用案例库建设——水产领域,1项。

(三)履约验收标准

1.每个项目至少征集300个本领域的新技术应用成功案例并入库;

2.每个项目至少提供2个学会促进本领域成果转化服务的成功案例并入库;

3.每个项目形成1套本领域新技术应用案例的征集、评审机制和编辑规范,并与“科创中国”数字平台实现对接,在平台上标准化、规范化入库发布案例。

(四)经费额度及支付方式

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获得立项并正式签订合同后支付50%,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50%。

(五)项目完成时限

2021年11月30日前。

四、申报要求

1.各全国学会结合自身工作基础,按照附件格式填写申报书,并按时限要求报送。同一学会在每个领域限报1项。

2.各申报单位登录“科创中国”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xuehuishenbao.kczg.org.cn),点击“项目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已注册“科创中国”平台的申报单位可凭管理员账号直接登录进行申报;未注册“科创中国”平台的用户可在登录页面申报窗口点击“科协一站通”进行注册、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只可注册一个管理员账号,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

3.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纸质申报书应与系统填报申报书内容一致。将纸质申报书及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同时邮寄至第三方评审机构。

4.申报起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申报截止日期之后,申报系统将停止受理新的申报,已提交的申报书也不能再进行修改。

5.2020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2)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承担同类或相关项目,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验收未通过或未按期结项的;

(4)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1.申报材料咨询及邮寄

联 系 人:王青翔

联系电话:010-63348982  13581962826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1504室

邮政编码:100055

电子邮箱:wangqingxiang@citc.genertec.com.cn

2.业务咨询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王立春  张玥  010-68581366

3.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13041190068

附件:5.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