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新时代加强全国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05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中国科协关于新时代加强全国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科协

2026年7月31日

中国科协关于新时代加强全国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协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持续推进新时代全国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科技强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发挥全国学会专业特长和专家优势,结合本学科领域特性与受众特点,以高质量科普创作为重点,着力提升学会科普服务质效,着力建强学会科普人才队伍,组织引导科技工作者把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使蕴藏在亿万人民中的创新智慧充分释放、创新力量充分涌流,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作出新的贡献。

二、强化全国学会科普使命

(一)明确全国学会科普工作职责。全国学会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本学科、领域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承担着开展专业领域科普的重要职责。全国学会要将科普工作纳入事业发展整体布局,结合自身学科领域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成体系开展科普工作,切实将自身打造成为专业化、系统化的高质量科普策源地。

(二)明确科技工作者科普社会责任。科技工作者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肩负科普“发球员”的重要责任,是科普创作的主体,是新时代全国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全国学会要引导科技工作者充分认识参与科普创作和传播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举措,纳入重点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推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三、繁荣全国学会科普创作

(三)做好学会科普创作系统化设计。按照《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指南》,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动员所属分支机构,立足学科、行业和领域优势,系统梳理本学科、领域知识体系,研究制定相关科普大纲和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按年度实施。

(四)广泛动员会员开展科普创作。按照学会科普工作计划和学科领域科普大纲,常态化组织会员开展科普创作,面向不同人群开展分众化创作,打造内容丰富、结构清晰、类型多样、体系完善的科普创作库,将科普创作数量、质量、传播量、持续效果等作为学会人才推荐的重要内容。加强科普标准体系研究。

(五)加强对科普作品的质量把关。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科普创作审核机制,加强对科普作品的政治性、保密性、专业性、科学性、趣味性等审核把关。

四、提升全国学会科普服务质效

(六)加强学会科普精准化服务。构建科普快速响应工作体系,加大社会协同,面向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工作者等重点群体,创作产出优质分众化科普资源,推进定制化、个性化科普服务。依托“科普中国”平台及行业、地方等传播渠道,线上线下传播推送科普图文、短视频等作品,提升科普资源智能分发、精准推送和协同传播能力。依托用户反馈渠道收集受众意见,动态优化内容与服务方式,推动科普供给与公众需求精准匹配。

(七)丰富学会科普时代化传播。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联动科研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等科创资源,打造AI虚拟展厅、数智人讲解等沉浸式、交互式科普体验场景。紧跟科技前沿和最新科研成果,推进学术与科普协同发展,在学术年会(沙龙)、交流研讨会中同步开展科普,鼓励支持开展“学术+科普”专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引导科技工作者开展新知识新技术科普,努力讲好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故事。与科技馆等共建科普创新实验室,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展(产)品转化。依托学术交流、科技期刊、科创合作等载体开展科普国际交流合作。

(八)创优学会科普特色品牌。依托学会科普创作成果,培育辨识度高的科普特色形象载体,打造学会科普品牌。结合全国科普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节点,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性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学会独有学科优势和专家资源,加强与地方各级科协组织沟通协作,推动学会科普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

五、强化全国学会科普队伍建设

(九)建强学科领域科普专家队伍。动态吸纳院士、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工作者及资深会员加入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统筹制定本学会科普工作计划,严格审核学科领域科普工作大纲,培训指导学会会员积极开展科普创作和传播,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逐步形成人人会科普、人人爱科普的生动局面。

(十)壮大科技志愿者队伍。建立本领域科技志愿者队伍,鼓励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科技志愿者服务队(团),健全本领域科技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服务和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学会会员主动加入,联动基层组织面向公众积极开展科技志愿服务。

(十一)加强会员科普业务能力培训。协同开展科普培训,依托“科普中国”等平台,围绕内容创作、AI辅助、传播技巧等开展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提升学会会员科普创作与传播能力,夯实学会科普人才基础。探索培育科研科普转化人员。

六、加强服务保障

(十二)组织保障。中国科协将学会科普纳入科协整体科普工作,加强对学会科普工作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和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干部联系科技社团工作制度作用,常态化开展全国学会科普工作交流活动,积极宣传全国学会科普工作典型做法。全国学会要加强对会员单位、分支(代表)机构的统筹指导,健全科普工作研究谋划、统筹部署、落地实施等一体化推进机制。

(十三)人员保障。中国科协将完善科普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全国学会要设置专门科普工作部门或科普工作专门岗位,配强专职科普人员,明确科普工作分管负责人,保障科普工作常态化开展。学会理事长、秘书长等常务理事会成员要带头开展科普工作。

(十四)经费保障。中国科协将加强经费统筹,支持全国学会参与“科普中国”科普创作培育项目,对参与高质量发展试点专项的全国学会明确科普任务。全国学会要设立科普专项经费,加大对科普项目及科普能力建设的投入,在学术活动中统筹安排科普经费、明确科普任务。鼓励全国学会积极拓宽社会化筹资渠道,探索设立科普公益基金,引导和鼓励科技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项目赞助、联合共建、定向捐赠等方式支持学会科普工作。

(十五)平台保障。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平台向全国学会开放科普资源入库与管理权限,开发学会科普展示专区,支持学会自主运营。协同全媒体渠道,精准推送学会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分领域辅助创作智能体,为学会会员开展科普创作提供支撑。

(十六)考核评价。中国科协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世界一流学会评价指标体系。全国学会要将科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分支(代表)机构相关评价的重要内容,将科普创作、科普服务情况作为会员人才举荐、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