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1.13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科技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扩大科技志愿服务影响力,引导科技工作者始终践行科技报国为民的理念追求,更好地组织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参与科技志愿服务,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设立科技志愿服务文创产品制作项目,通过申报评审的采购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开展文创产品制作、公益广告拍摄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业务能力、专业团队和经验,能够提供开展工作必备的人才、物质等保障条件。
2.申报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相关资质。
3.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
二、服务内容
设计制作科技志愿服务资源包,创作年度宣传册,创作系列公益宣传片,设计制作科技志愿服务系列宣传海报。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制作科技志愿服务资源包
1.设计制作带有“中国科技志愿服务”LOGO标识的 500套定制化科技志愿服务资源包,供科协系统参照,在科技为民实际行动中宣传“中国科技志愿服务”理念与愿景。
2.为全国学会特色品牌队伍、科技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设计并制作队旗、徽章等文创产品。
(二)创作年度宣传册
精心设计展示年度重点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彩色宣传画册,印刷500册纸质版,并制作电子图册供科协系统宣介使用,大力弘扬科技志愿服务理念、科技志愿服务精神,塑造科技志愿服务文化。
(三)创作系列公益宣传片
创作展示科技志愿服务进展的年度宣传片和分别体现企业科技志愿服务、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惠民兴县基层科技志愿服务和学会科技志愿服务的公益广告片,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主流网络平台推出。
(四)设计制作科技志愿服务系列宣传海报
结合不同主题,创作系列适用场景多元化、贴近科技志愿服务主题的宣传海报,供科协系统线上线下科技志愿服务活动使用。
1.结合学雷锋纪念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世界志愿者日等时间节点,设计5-10张科技志愿服务主题宣传海报。
2.设计并制作不同主题海报,包括理论宣讲、精神弘扬、科技助农、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生态环保等10余个大类,不少于30张组图。
3.集中设计不少于20张以科技志愿服务标语口号类为主题的系列海报。
4.聚焦“翱翔之翼”、“惠民兴县”等科技志愿服务品牌进行系列海报设计,每个品牌各4张海报;为入选全国100的先进典型制作10张海报。
三、经费额度
经费额度:不超过80万元。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7月。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实施方案具体,实施项目的保障支撑条件明确,申报书可添加附页填写。
2.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胶装成册,须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后,密封邮寄至指定地址(详细附后),邮寄包封外须写明寄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申报书》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承担项目的材料。
(三)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注册: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注册账号,如之前已经注册过的不必重复注册。
五、项目评审
1.宣传文化部或宣传文化部委托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组依据有关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集体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告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未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项目应由承办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3.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承担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事项向宣传文化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宣传文化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4.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宣传文化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项目总结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宣传文化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七、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7095881 16619757034
邮 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2.业务咨询
联 系 人:江 蓝 姚 达
联系电话:010-68576219
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