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27
5月25日,吉林市科协与吉林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合作,共同将在科普活动中回收的废旧电池送至新建成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近年来,吉林市科协与吉林市环保局等单位密切协作,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垃圾分类、防霾治污及废旧电池处理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并在科普活动中设置废旧电池回收处。
根据国家发布的《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可将废旧电池分为两类:一是目前社会群众使用较多的干电池(如1号、5号、7号干电池),这类电池目前已经达到无汞或低汞生产,考虑到目前的处置技术水平和再生成本,国家不鼓励集中回收,允许随生活垃圾一起填埋。第二类是可充电电池(如车用蓄电池等),这类电池对环境危害较大,国家将其列为危险废物,要求集中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置。
作为迎接2016年“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的一部分,吉林市科协、吉林市环保局将会同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这一主题,通过社区科普视频网、科普画廊、网络媒体和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姜小野 编辑:冯颖)
吉林省科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