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9.12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3年度工作计划,中国科协拟组织实施“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成效评估与成果凝练项目(项目编号:KCZG2023-01)。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面向参与“科创中国”建设的党政机关、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专业服务机构等,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系统总结“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成效和特点亮点,挖掘具有科协特色的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提升“科创中国”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科协主责主业,立足科协所长所能,围绕进一步提高“科创中国”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效能、夯实“科创中国”平台基础、完善产学研融合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等提出对策建议,为科学谋划下一阶段“科创中国”工作提供支撑。
二、考核指标
1.对“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梳理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1份、典型案例汇编1份(不少于20个典型案例)。
2.动态跟踪2023年科技服务团、系列品牌活动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调研服务进展、梳理成果成效,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形成2023年科技服务团工作综合评估报告1份、工作总结1份,配合遴选优秀科技服务团,并形成典型案例。
3.组织召开3次左右专家讨论会,听取和提炼不同方面专家的意见建议。
4.在以上工作基础上,着眼提高“科创中国”大局贡献度,形成不少于2万字的专题报告1份,并凝练3000字左右的建议报告1份,以及下一阶段“科创中国”提质规划方案1份。
三、项目数量与金额
1项,不超过80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1月底前。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具备相关项目任务服务资质,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
2.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如有协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联合申报的项目,默认牵头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
3.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报送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原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六、申报评审流程
1.申报单位请打开“智慧计财服务平台”(http://nk.cast.org.cn/),点击首页“供应商注册”完成账号注册,如之前已注册过可直接登录。
2.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纸质和电子版(Word和PDF)申报书及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同时邮寄并发送至第三方申报评审服务机构及其电子信箱。请在信封封面注明:“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成效评估与成果凝练项目(项目编号:KCZG2023-01)申报书。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纸质申报材料寄送日期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4.中国科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5.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在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七、联系方式
1.项目咨询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联 系 人:宋洁
联系电话:010-68517798
2.申报书寄送地址
联系单位: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夏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10-62278948-676,010-62278948-673
电子邮箱:kczgptxm@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3.技术支持
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技术服务:13260156238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