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普函传字〔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国科协“1-9-6-1”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现代科技馆体系在公民科学素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国青少年特别是中西部农村青少年通过参观科技展览,体验科学、热爱科学、提高科学素质,中国科协科普部决定开展2019年“参观科技展览有奖征文暨科技夏令营活动”(以下简称夏令营活动)。其中,地方营活动通过申报评审方式确定承办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一类或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面向公众开放的实体科普场馆,能够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各类科普教育资源。 3.熟悉科普工作,熟悉科技馆教育,有组织科技馆教育活动或学生冬夏令营相关经验,有一定的社会科普机构资源基础,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具有活动实施能力和基础,能够配备专门团队,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提供实施活动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设置 项目名称:2019年“参观科技展览有奖征文暨科技夏令营”地方营活动 项目内容:地方营承办单位负责所在地区地方营的组织实施,包括征文征集、征文评审、科技夏令营活动以及全国营协助管理等工作。 经费额度:每个地方营活动12.5万元,共10个。 项目周期:2019年5-7月。 项目总体情况及申报要求见《2019年参观科技展览有奖征文暨科技夏令营活动总体方案》(附件1)。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评审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实施。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2),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纸质文本一式3份。 (二)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事项实施,必须按进度安排启动并完成。 2.项目应由承办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请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由第一申报单位牵头项目实施和管理,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3.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预算不可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4.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承办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承办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和验收自评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五、联系方式 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科技馆专业委员会 联 系 人:曲晓亮 张敬会 联系电话:010-59041093 010-59041074 通讯邮箱:kjgzwh@cstm.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学技术馆 邮政编码:100012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温 超 联系电话:010-68583739
附件:1.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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