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办函组字〔2018〕269号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高校科协,各有关企业科协: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科协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和名额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渠道与名额 中国科协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名项目(人选)原则上数量不限,将根据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 1.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2项;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可提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候选项目5项。 2.各省级科协可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2项。 3.各有关高校科协、有关企业科协可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1项。 二、提名条件 提名候选项目(人选)除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外,提名候选项目须获得过本学会/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科普类项目不受此限制)。 三、提名工作及材料要求 (一)各提名单位要坚持标准质量,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挥同行评议作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及时在本单位、本学科领域范围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提名候选项目(人选)的筛选工作,真正把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项目遴选出来。须确保提名候选项目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二)请经遴选产生项目(人选)的提名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材料包括: 1.提名函1份。需提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提名工作组织推荐和遴选情况;提名候选项目汇总表;该项目获得全国学会/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情况;明确该项目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等。 2.承诺书1份。需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内容包括将中国科协作为唯一提名渠道,以及项目符合提名条件的承诺等。 3.提名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由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4.纸质提名书2套。其中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1套。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 (三)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提名候选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提名,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四)通过中国科协遴选后,各提名单位须按《通知》要求和中国科协统一安排在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并负责对异议进行核实处理。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中国科协。 四、提名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提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材料纸质版可由提名单位现场报送,现场报送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20日9:00-16:00,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须2018年12月20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高文洋 岳文彬 电 话:(010)62165291 68586625 电子邮件:pjjlc@cast.org.cn 报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西楼604房间 邮 编:100863 (二)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范永健 宫 飞 电 话:(010)68578091 68526144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8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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