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祖国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中华护理学会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遵循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国家卫生部的改革方针、政策,以求实的精神,扎实工作,发挥了团队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简要汇报如下: 一、注重改革,加强“家”的建设 为体现学会以科技工作者为主体和人本服务的宗旨,实现科技工作者之“家”的目标,作了不懈的努力,学会的组织建设与改革有了新的面貌和发展。 (一)组织建设与改革 1.建立了多元会员制。中华护理学会的发展,离不开高层护理人才的支持,改革延续多年单一的普通会员制,拓展建立了“资深会员制”自2001年至2003年,发展“资深会员”706名。为完善规范管理,制订了两级会员管理制度、交纳会费管理制度和“资深会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普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为普通会员制订了享有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减收注册费的优惠政策;对“资深会员”免费赠送全年《中华护理学会会刊》、《华护信息》,体现了中华护理学会是会员之“家”,为会员办实事的宗旨和良好作风。 2.明确了总会会员的身份,组织换新会员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的支持下,2001年至2002年10月申报换证会员达180000人,由于重视发展会员、为会员办实事,增加了吸引力和凝聚力,学会的发展在会员的积极参与下呈现出新的活力。 (二)坚持民主自律办会宗旨 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理事长,部室主任及在京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对重点工作讨论明确任务达成共识后,提出要求,逐项抓落实。学会工作已走向办事有制度,自制、自律、讲奉献、求实的良性运行机制。多年来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学会协调共事,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发扬了民主办会和为会员服务的团队精神,才使学会工作得以全面发展,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的威望。 (三)重视专业委员会的发展与建设。 根据国家民政部有关学术团体管理条例和登记办法及中国科协制定的《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2002年中华护理学会将原已备案的26个专业委员会,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重新研究,并将材料上报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国家民政部审核,已有21个专业委员会获得审核通过并批准,另有5个专业委员会待第二批讨论审核批准。由于学会非常重视对各专业委员会的建设和组织管理,鼓励各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们同心协力,积极奋进,共同为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做了功不可没的成绩,赢得了广大护理科技工作者的赞誉和认可。 (四)学会机构与人事改革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推进所属全国性学会改革意见》的精神,主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中华护理学会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对人事任用进行了适当的改革。成立了中华护理杂志社,将已有45年的历史《中华护理杂志》编辑部,更名为中华护理杂志社,申报中国科协出版局,于2002年批复同意;2003年5月成立了《中华护理教育杂志》编辑部。合并重复机构,将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开发部与华护公司业务调整进行合并,实行经理统一管理制,为华护公司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进行人事改革,加强重点部门建设。为做好会员管理,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抽调一名专职人员,专门从事会员管理工作,为实现会员代码及网络的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为加强学术会务部、办公室,外事工作和杂志编辑人员力量,引进了6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青工作者。目前学会13名专职干部中本科以上学历为9名,人才结构趋于合理,增加了学会工作活力和适应时代发展的能力。 (五)建“家”兴会,加强学会基础建设 改善了办公环境,实现了现代化办公。经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节省开支,自筹资金160万元,于2001年购买了320平方米办公用房,从此中华护理学会有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教育部、编辑部喜迁具有现代办公条件的办公室。随着中华医学会的办公楼的改扩建,中华护理学会出资36万元改建费,同时购买了办公家具和电脑等,良好的办公条件,为开展业务营造了氛围。这些变化对中华护理学会来说,实在是艰难,非常不容易的。 二、主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立足于发展 (一)努力完成国家卫生部赋予的各项任务 1.根据国家卫生部医政司护理处的部署,于2001年上半年组织护理专家起草并论证了《专科护士管理办法》, 为我国护理适应专科医疗发展并与国际专科护士相适应的发展,建立了法规体系。编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文件:《临床治疗指南护理分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分册》。组织了近20名护理专家克服困难,几易其稿,完成了艰巨的第二稿100万字编写任务。特别是组织护理专家论证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草案,从而使我国护士的权利、义务和专科护理建设、人才培养有了法律保障。这是我国护理一项重大的法规建设。 2.积极贯彻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护理学会推荐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25名护理专家进入中华医学会组建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5名专家进入“病案质量监控委员会”。从此确立了护理专家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3.为建立和规范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体系做出了贡献。根据国家卫生部人事司部署,于2001年3月承担护理中、初级护师、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指南和试题、组卷、审卷的大量工作。两年来先后组织了60余名护理专家参与了此项工作,完成了23000题出题和命题任务。其工作量是巨大的,护理专家付出了心血,以较高水准把握了试题的难易度,并不断修改和调整试题质量,因而护理专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和专科成绩达到国家卫生部掌握的标准范围。组织编写了《护理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并经过多次论证,已成为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法律依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国家卫生部领导和机关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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