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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合物定组成定律与原子论

2008年04月10日

 

比利时布鲁塞尔原子塔

  18世纪末期,欧洲化学界对化合物的组成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方认为化合物有固定的组成,另一方则认为化合物的组合可变。

  法国化学家普鲁斯特(J.L.Proust,1754-1826)用20年的时间对各种化合物的化学组成进行了严谨的定量分析,于1799年提出了化合物定组成定律(也称定比定律),使以前混淆的化合物和混合物概念得以明确区分。这一定律指出:每一种化合物,不论以什么方法制备,其组成元素及质量都有确定的比例。定比定律引发了不同观点学者们的激烈论战,8年后才被确认为化学的基本定律之一。

  在这一过程中,英国化学家道尔顿(J.Dalton,1766-1844)将希腊思辨的原子论改造成为定量的化学原子论,很好地解释了定比定律。1803年,道尔顿提出以下观点:化学元素是由不可再分的物质微粒——原子组成的;原子是不可改变的,在化学反应中原子仅是重新排列组合,不会创生或消失;化合物由分子组成,分子由原子组成;同一元素的所有原子相同,不同元素的原子不同;只有以整数比例的元素的原子相结合时,才会发生化合。

  定比定律、原子论揭示了微观粒子的组合方式,为人们了解化学反应本质、进一步探索微观结构打开了一扇关键的大门,成为近代化学的基础。恩格斯对道尔顿的原子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指出:化学的新时代是随着原子论开始的。因此,道尔顿被称为近代化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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