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学普及 > 科普活动 > 西部科普工程
 
[大字体] [小字体] [保存] [打印] [关闭窗口]  
关于开展西部科普工程200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4年02月16日

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中国科协直属科普事业单位:
  2003年10月,中国科协科普部、计财部在重庆市召开了西部科普工程中期评估会议,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13个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部分地市县科协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项目负责人共65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18个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集中项目评估,展出了13个单位的57块项目成果展板。通过深入的讨论评估,代表们认为,经过几年来各项目参与单位的共同努力,西部科普工程基本上达到了“要集中力量重点在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生态环境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三个方面开展科普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预期目标。会议指出下一阶段西部科普工程工作要更加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与时俱进,不断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推动西部地区科普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展。
根据西部科普工程中期评估会议的精神,下一阶段西部科普工程应进一步明确以下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今后西部科普工程的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以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面向西部地区公众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促进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2004年度项目重点
  围绕提高西部地区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继续推动西部地区利用公共媒体开展科普宣传,促进科普手段创新;加强西部地区各级科协科普工作能力建设;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林业草业知识、健康卫生知识、科学文明和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科普宣传活动。
  三、2004年度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各单位申报项目的内容请参照《中国科协2004年度西部科普工程项目指南》(详见附件)。
  (二)认真策划。各单位在策划项目时,要加强调查研究,遵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要求,围绕西部大开发工作重点,结合项目指南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组织专家策划、确定申报项目的选题。
  (三)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必须做好项目本底调研,充分掌握基本情况和科普需求;所申报项目要明确立项目的、项目主要内容和主要考核指标;要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实施步骤,编制合理的项目经费预算,并进一步明确中国科协补贴、申报单位和其他方面共同筹资的原则。
  (四)完善申报手续。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协西部科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2004年度西部科普工程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中国科协“西部科普工程”项目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按程序逐级申报。申报材料要求完整、整洁、规范,用16开纸或B5纸打印,一式4份,一次性上报中国科协“西部科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年度申报西部科普工程并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国科协其他项目。
  (五)申报截止时间。2004年度西部科普工程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4年3月31日。
  (六)项目的确定。2004年度,将依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确定的内容,继续采取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资助项目。

附件:中国科协2004年度西部科普工程项目指南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04年2月11日


联系人:贾子文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 中国科协科普部农村处
邮编:100863
电话:010 68518822—21904
传真:010 68526368E-mail:jiaziwen@cast.org.cn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所有 1998-2007 Tel:010-68571875 京ICP备05038051号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 主办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邮编:100863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