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普发基字〔2007〕3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科普工作,2007年中国科协继续组织实施西部科普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西部地区公众科学素质为目的,大力加强西部地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在西部地区的贯彻落实。 二、项目重点 围绕实施《科学素质纲要》,2007年重点支持三类项目:一是围绕《科学素质纲要》主题开展活动的能力建设;二是按照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总体要求开展乡村科普宣传栏建设;三是按照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与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合作开展科普宣传。 三、申报单位 2007年西部科普工程的支持对象为: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地、县级科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地县级科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中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的有关县(市、区)科协(详见附件2)。 四、推荐与审批程序 中国科协科普部下达推荐名额(见附件1)。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按照《中国科协2007年度西部科普工程项目指南》(附件3)组织本省的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筛选后,将推荐项目的《中国科协“西部科普工程”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于2007年8月30日前报送中国科协农技中心。 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07年度西部科普工程支持项目,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调研,精心策划。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要加强对基层科协科普工作能力的调研研究,策划组织符合中国科协西部科普工程重点支持的项目,对本省基层科协科普工作能力的提升做出规划。 (二)加强监督,提高效益。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要加强本省西部科普工程项目的检查,督促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监督县级科协按照预定的目标、内容、步骤和经费预算实施项目,确保西部科普工程的顺利实施。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要加强本省份实施西部科普工程项目的总结和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 (三)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和2006年“科普惠农新村计划”受表彰单位所在县级科协优先支持。不能按照1:1比例的最低标准落实配套资金的县(市、区)不予支持。
中国科协农技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建中 王兴华 电 话:010-62379323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一号中国科技馆7楼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castnjzx@sohu.com
中国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艳磊 电 话:010-68578249
附件:1.中国科协2007年西部科普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中具体县(市、区)名单 3.中国科协2007年西部科普工程项目指南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