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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若干具体事项的补充通知
2004年06月11日

  中国科协科普部(通知)
科协普发综字[2004]17号

   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普委会(科普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当前,各全国性学会和各级科协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04〕43号)的有关精神,精心策划组织200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为进一步做好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组织工作,根据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请各地、各单位抓紧落实拟开展各项活动的安排,尽快报送活动计划的简要情况。应报活动包括省级科协、全国性学会计划开展的各项活动,地市县科协、省级学会特别是全国科普示范县(市)、科普示范城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应在6月26日-7月4日间  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计划开展的重点活动等。中国科协将把报送的活动及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活动先进单位的基本依据,作为考察全国科普示范县、科普示范城区、科普教育基地的一项重要内容。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报送可以一次性报送,也可分批报送;可以省级科协统一报送,也可由经省级科协同意,地市县科协直接报送。报送要求为电子版,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为开展好全国科普日活动,中国科协设计制作了一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品,在网上提供宣传画和挂图的电子版文件,供各地下载使用,并向各地赠发一些,以支持各地开展活动。

  ㈠ 全国科普日活动招贴画和科普志愿者旗帜、T恤衫、帽子抵达各地的时间为6月15日左右。

  ㈡《科学发展观》、《人畜共患病科普挂图》和《讲科学文明、反生活陋习》展板式科普挂图抵达各地的时间为6月20日左右。

  三、为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活动先进单位做好准备。为促进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开展,中国科协决定在活动结束后对活动组织开展好的地方、单位进行表彰,拟面向省级科协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拟面向全国性学会和省级以下各级科协、各级学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评选活动先进单位。请各地、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准备相关资料。有关表彰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为配合全国科普日活动和世界工程师大会在我国召开,中国科协于5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工程技术与百姓生活──科学知识竞答” 活动(试题和公告见5月23日《大众科技报》),请各级科协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04年 6 月11 日

联  系  人: 王欣华  王春林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普部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863

联系电话:010-68571887,010-68518822-21902

传        真:010-68571886

电子信箱:wangxinhua@cast.org.cn

wangchunlin@cast.org.cn

 

主题词:科技普及  活动  通知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副省级城市科协,各全国科普示范县及创建单位科协,各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科协,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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