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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普日活动”标识、主题征评公告
2006年06月07日

  【活动名称】中国科协面向全国征集“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标识、主题
  【活动目的】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科普事业进入了法制化的建设和发展轨道。2006年2月6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发布,提出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科普法》与《科学素质纲要》,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相信科学、热爱科学、学习科学、运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中国科协组织各级科协和学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全国科普日活动。为持续做好这项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国科协将每年9月第三周公休日继续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
  为了使全国科普日活动成为一项植根社会、深受公众喜爱并积极参与的品牌性公益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科普日活动标识及今后活动主题。中国科协将组织相关专家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活动标识及主题,在全国科普日活动中使用。
  【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科协科普部
                      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市珍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征集时间】2006年5月20—7月20

  【设计要求】
  体现科普的宗旨,即“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表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两大特性,即科技普及、公众参与;其作品应具有个性鲜明、寓意深刻等特点。
  1、标识
  ⑴、集中体现科普宣传的主题和意义;
  ⑵、作品要求个性鲜明、构图新颖、简洁明快,视觉冲击力强,便于识别和记忆;
  ⑶、寓意深刻、象征性强,能体现科技的前瞻性、时代感和厚重感;
  ⑷、应征作品须附上详细的设计说明和所要表现的思想内容。
  2、主题
  ⑴、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适合公众需求,体现时代特征;
  ⑵、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突出科普日活动的鲜明特色具有产生共鸣的效果;
  ⑶、简练,发人深醒,句式工整,寓意贴切;
  ⑷、对作品的创作意义和目的进行注解。

  【稿件要求】
  1、标识稿件设计尺寸不超过A4幅面。设计稿制作成矢量文件或JPEG图形格式,普通邮寄以光盘方式提供,同时须提供书面稿件(A4纸)彩色两份,其中一份不得出现个人资料在设计图稿中;网上投稿以电子文件方式提交。 所有参评作品须附上设计说明。
  2、主题应征作品可以是一条,也可以是多条,每条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10个字;主题以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每条主题之外须附上简易的创意说明。

  【评选办法】:
  1. 网络评选:由网民通过专题网站(http://tech.163.com/kpr)对提交作品进行投票评选,评选出本次活动的入围作品
  2. 专家评选:由中国科协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专业评选

  【奖项设置】:
  1、 标识   
  一等奖  1名  奖金5000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1000元
  三等奖 3名  奖金300元
  入围奖  50名  科普纪念品
  2、 主题   
  一等奖  1名  奖金1000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500元
  三等奖  3名  奖金300元
  入围奖  50名  科普纪念品
  【提交途径】:
  ⑴、网上在线投递:登录官方网站www.ctvmr.com或门户网站http://tech.163.com/kpr进行网上在线投递或下载报名表发送至kepuzhengji@yahoo.com.cn
  ⑵、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东街15号院红莲晴园B楼306室活动组委会(100055)  联系人:于丽莉  联系电话:(010)63400330转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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