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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教育的观念看待科普
2005年10月17日

  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学技术普及法,这是中国科技事业和社会发展进程当中两个伟大的里程碑。通过科学普及可以充分体现出科学的四个价值。
      第一是科学的生产力价值,当先进的科学思想被人们接受,成为人们的共识,影响人们的观念,先进的技术变成人们的劳动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时,科学就会表现出巨大的社会力量。如果没有科学的普
及以及科学的充分应用,科学是不可能成为有效的实际生产力。
      第二,是精神价值。科学、道德、法治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三大支柱。道德使人向善,法治使社会有序。公平,科学使人理性、进取、智慧。当科学精神成为一种大众文化的时候,就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最重要
的思想基础。
      第三,解决未来问题的价值。人类面临着诸多的棘手的问题,必须依靠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的充分普及来解决。例如,资源、环境、生态问题,解决毒品和艾滋病的问题,同样也离不开科学和科学的普及。
      第四、科学普及能够使科学探索成为大众的事业,吸引和接纳广泛的社会力量和智慧参与科学的探索。通过一种复杂的互动关系,影响决策,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通过科学普及促进科学事业代代的发展,同
时使我们下一代理解科学,喜欢科学,使科学的事业相传。科学技术普及法,将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中国公众充分获得享受科学技术的民主特点。对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计划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以大教育的观念看待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科学普及的本质是面向社会的科学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和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科学普及工作,应该和我们国家的义务教育和大学教育相提并论,受到同样的重视。
      第二,充分利用已有的科学文化资源,每个县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一个科技馆。
      第三,通过科学普及,帮助广大农民和下岗职工获得新的知识和能力。努力在同一个劳动者身上实现生产力的更新,不要让那些身强力壮劳动者,因为知识更新赶不上时代的要求,而被淘汰。
      第四,呼唤大师级的科普作品。
      希望将来我们的科普作品能够更加充分展示科学的魅力,启迪公众为未来更深刻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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