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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普运行机制
2005年10月14日

——参加中长期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科普战略研究的思考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发展科普事业也要坚决贯彻这一精神,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普运行机制。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和人才战略。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总体目标和执政能力建设五个方面任务,发挥科普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作用。
  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普运行机制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这种机制要求科普工作进一步转变观念,以公众的需求为科普工作的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这种机制还应当符合科普工作自身的发展规律,有利于科普事业的发展,有利于通过科技教育和科技传播,促进公众科学素养的提高。既不能只追求公益性,不顾科普的投入产出比;也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弱化科普及其作用,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因此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普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是科普深化改革的方向。
  科普是一项社会事业,是惠及全体人民的事业,政府有责任不断加大科普投入。但科普不应,也不可能由政府全部包揽下来。因此发展科普事业必须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多方面的作用。
随着世界科技的迅猛发展,科技对社会产生了日益深刻的、全面的影响。这种影响几乎辐射到每个人的工作、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个人只有更多的了解和理解科学,才能适应科技带来的这种社会的巨大变化,即实现“人的现代化”以适应社会的现代化。为满足当前和未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科学技术普及,以及与其相关的精神文化产品的巨大需求,改变目前科普供不应求的状况,有必要建立既大力发展公益性科普事业,又积极推动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的运行机制,以促进我国科普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大力发展公益性科普事业
  公益性科普事业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科普服务。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人均受教育年限偏低,公众科学素养与发达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差距还在拉大的情况下,大力发展面向全体公众的科普在我国具有特殊的意义。科普既是对学校科技教育的补充性教育,也是社会终身教育的重要渠道。
  公益性科普又是向公众提供的社会福利事业。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中国作为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多的国家,节约型社会是我们的发展方向。因此一味引导人们单纯追求物质生活来提高对社会的满意度,是不现实,也无法实现的。应当注意到人的需求有多方面、多层次。在逐渐提高人们物质生活的同时,满足人们更多的追求科学文化水平和精神境界提高的需求,同样可以提高对社会的满意度,从这个角度说,发展公益性科普是提高公众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公众提供科普福利的投入不是消费性的,而是再生性的资源投入,是可持续发展的投入。科普既可以作为我国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措施,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又可以通过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从而促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政府对科普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应以制度建设强化政府对公益性科普经费的投入。这属于“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范围,发展公益性科普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渠道和手段,是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投资兴办的科普事业要始终坚持公益性的性质,要以社会效益作为其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
  强调科普的公益性,并不等于说科普应当由政府全部包揽下来;科普事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不仅应当来自政府的财政投入,还应当来源于社会投入、企业赞助,以及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科普服务性收入。应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来自社会,服务于社会。
  同时,公益性科普事业也要积极引进市场机制与运作方式。在科普作品或活动的开发上,要借鉴商业营销、市场细分化的理念和方式,以公众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增强科普产品的吸引力、感染力和科普效果;在项目管理和科普人才使用上,要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完善管理体制;也可以采取企业通过竞争生产,政府择优购买科普产品的形式,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在项目的运行上,要讲究投入产出比,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技术,提高普及效率,扩大受众面,使政府和社会的科普投入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二)积极培育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
  大力发展科普文化产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我国科普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技术普及和精神文化多层次需求的重要途径。
  这里所说的科普文化产业主要指生产和经营具有科学内容的文化产品,包括科普图书、报刊、影视片、网络、展览、展具、科技类教具和玩具、游戏软件、科普旅游、科技体验、国际标准的职业培训活动等等的大文化产品和产业。
  特别是一些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文化层次较高且具有一定经济支付能力的公众,将科普作为文化产品进行消费。他们从媒体中购买科技文化大餐,在“发现”活动中得到理性思维的满足和精神愉悦的需求;他们通过参与高质量的、国际化的科技培训得到更好的职位和提高职业适应能力。这种需求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日益显示出科普的文化与教育产品特征。特别是科普的文化功能在国外已经形成一定的气候,使接受科普更加轻松,寓教于乐,也将是未来我国科普发展的重要趋势。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的不断提高,科普文化产品的需求将逐渐提高。国外科普文化产品与国外科技培训已经瞄准中国的巨大市场,目前这方面的优秀科普作品和科技培训被国外公司占据的比例相当大,如果我们现在不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今后将无法占领引领时代潮流的、高端的科学文化阵地。
  鉴于我国的科普文化产业目前尚比较弱小,须大力扶持和培育市场,促使其迅速发育和成熟。应当通过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引导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为扶持、鼓励和规范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关部门应放宽科普企业准入制度和民间资本准入制度,制定减免税费等具体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科技培训机构、科普期刊、科普网站、科普展览公司,科普场馆和具有科普教育内容的旅游文化设施等。逐渐形成多种所有制构成的科普产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或采用联合、合作、股份制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吸引社会和企业资金,发展科普文化产业集团。
  发展科普文化产业必须遵循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提高知识创新能力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优秀品牌,推出一批有中国特色、有影响力、有市场占有率的科普书刊、音像制品、科普网站、科普展览和科技体验活动。同时,科普文化产业经营机构也应注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为大力发展公益性科普事业和促进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在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中,专家门提出了以下的建议:
  1.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科学管理
  ——将科普工作纳入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的职责范围。在更高的层次上对科普工作进行战略性的决策和协调;
  ——加强政府对科普工作的规划、指导和服务;
  ——完善科普竞争、激励、监督和评价体系等。
  2.以制度比措施确保政府的科普经费投入
  ——应以国家和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利普经费在国家和地方科技投入经费中的适当比例;
  ——在政府财政的科研经费支出项目中列入相应的科普经费。
  3.健全与科普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
  ——有关科普事业的纲领性政策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实施细则等;
  ——有关科普投入的政策法规,如关于政府科普经费投入的制度性规定、关于科普基金的管理办法等;
  ——加大宣传、落实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性事业捐赠法》,《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发行科普彩票,制定个人捐赠科普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公益性科普事业筹措雄厚的资金;
  ——有关科技馆建设、大众传媒科技传播、非政府组织开展科普的相关政策等。
  4.建立全社会的科普动员机制
  ——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进一步调动科技团体和科研机构参与科普的积极性;
  ——进一步发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的科普作用;
  ——推进学校科技教育改革,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强化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科普功能
  5.建立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
  ——建立科普基金制度,项目经费采取公开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科普资金的利用率;
  ——建立项目评估制度,注重项目效果;
  ——加强表彰与约束机制。

中国科普研究所  雷绮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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