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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动态2008-5(总第481期)
2008年04月15日

湖北省保康县委  保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
(2008年2月10日)

  为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和科技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构建和谐保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鄂发[2007]8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襄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我县科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和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

  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县科技工作者队伍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对科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视和加强科协工作,通过科协把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委周围,把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来,是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科技界的重要体现,是建设“和谐保康”的客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重视和支持科协工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科协具有学科齐全、人才荟萃、网络健全的优势,在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科技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科协工作,发挥好科协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有利于推动“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县要顺利实现生态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科技创新是关键。团结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主创新的先锋作用,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既是科协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客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科协在推动科技创新、学术研讨、科学普及、科技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支持科协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增强我县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建设生态经济强县作出新的贡献。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党的群众工作和发展我县科技事业的高度,把握和认识科协工作在全县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保持和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时期科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保康科协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科协工作新局面

  1.充分发挥科协在推进全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形成政府引导,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科普工作新格局。科协要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科普资源,搭建社会化的科普服务平台。要深入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科普资源,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科普工作水平,巩固和扩大科普成果。要面向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和党政机关,深入实施科学素质行动,推动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开展。

  农村科普工作要提高农村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帮助广大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围绕建设新农村,认真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计划”;努力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示范作用大、辐射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的科普示范基地;促进科技进村入户,培育新型农民。

  社区科普工作要通过大力开展“科普进社区”等活动,用科学理论、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武装市民的头脑,积极创建科普文明示范社区。

  青少年科普工作要通过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创建“科普示范学校”。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工作要将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科普报告会和科技讲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

  科协要继续牵头组织开展好“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积极开展好“科普示范户”、“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乡(镇)”创建评选活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要积极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科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充分发挥科协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科协的智囊团作用,支持科协深入开展学术交流、决策咨询,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各级科协组织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全局、影响长远的重大问题或重大建设项目及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跨学科、综合性的科技咨询和论证,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决策建议。要动员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科技创新和学科前沿的重点,开展学术交流,创新学术思想,促进学术繁荣、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推动自主创新,切实解决我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难题。要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入开展“金桥工程”等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3.充分发挥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各级科协组织要认真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职责,把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把科技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科协工作的主要标准,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与党委、政府之间建立起畅通、和谐的沟通渠道。要进一步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切实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科技工作者创优工作、生活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要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努力发现、培养、推荐和鼓励科技创新人才。要大力发展创新文化,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进一步加强科协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1.切实加强科协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科协组织要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强自身改革与发展,大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学习型机关创建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造就一支热爱科协事业、热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有创新意识和组织管理服务能力的专兼职科协干部队伍,不断增强科协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2.切实加强科普活动场馆等科普设施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技馆、中小学校科普设施、科普画廊(橱窗)、科普示范教育基地和“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即: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对已规范建设“站、栏、员”的村,要不断完善内部设施,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村,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到2010年全县100%的村、社区的“站、栏、员”建设达到“八有”(即:有科普活动室、有科普活动站牌、有桌椅板凳、有图书资料、有管理制度、有科普宣传员队伍、有现代教学设施、有科技活动记录)、“五统一”(即:统一活动站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科普宣传栏格式、统一科普宣传员登记表、统一发放宣传员聘书)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充分发挥好现有科技馆的作用,不断增强科技馆的实力,不断提高科技馆的科普服务水平。财政、科技、教育、城建、发改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科普设施建设。

  3.切实加强科协组织网络建设。各乡镇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科协(科普)工作,要建立健全科协组织,乡镇科协主席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兼任,并保持相对稳定;在科技人员比较集中,有一定规模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都要组建科技协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科普组织,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行政村都要配备专兼职科普副主任,加强村级科普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科普组织,巩固和发展县直专业学会和研究会。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科协事业健康发展

  1.把科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把科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科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科协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人大、政协要加强对科协工作的联系、支持和指导。要将科协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目标考核之中,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为科协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鄂发[2007]8号和襄发[2007]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科普经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科技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经费一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在政策上支持科协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发展科普事业。科协及所属学(协)会可以依法获得资助和捐赠。科协组织兴办经济实体、开展有偿技术咨询服务所得,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待遇。科协负责对所属学(协)会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学(协)会挂靠单位要在人员,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予以保证,积极支持学(协)会开展工作。

  3.巩固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成果。不断加大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巩固、深化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成果,抓好“后续工程”,挖掘“亮点工程”,培植“精品工程”,切实发挥科普示范典型引导和带动作用,认真做好中国科协每两年一次的考核复查的迎检工作,保住“全国科普示范县”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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