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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动态2007-21(总第473期)
2007年12月11日

发展实体型农技协  服务新农村建设
——对《农合法》颁布后农技协工作的思考
洛南县科协  李武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合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其名称不仅与我们科协系统抓了20多年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极其相似,而且其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运作机制也与我们所抓的实体型农技协完全一致。因此,发展实体型农技协,不仅是各级科协组织落实《科协章程》、巩固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网络的切入点,而且是科协系统贯彻《农合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共振点。

  一、市场导向、实体运作,是新形势下农技协的发展方向

  实践证明,实体型农技协与单纯的技术协作型农技协相比,具有五大明显优势:

  一是法律保护。《农合法》不仅是一部产业促进法,而且是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自治法,更是一部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保障法,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的专业合作化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只有实体型农技协,才能更加符合《农合法》的法律要素,才能受到国家法律层面的保护,才能得到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与扶持。

  二是农民欢迎。农村改革已近30年,现在农民不仅需要解决“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解决“卖什么、怎么卖”的问题。只有实体型农技协,才能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才能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结构调整难、科技推广难、产品销售难、农民增收难”等诸多问题,才能办好“政府部门包不了、基层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

  三是手续简便。《农合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只需到工商部门一家登记即可,且不收费,还规定受理机关在20日内要办理完毕,大大简便了登记手续,降低了登记门槛。而包括农技协在内的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需要主管部门审批,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如果有经营活动还需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手续烦琐,收费较多。

  四是生命力强。20多年农技协工作实践证明,仅以技术合作为主的农技协,很难真正形成全体会员利益共同体,往往是发展快、解体更快。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对洛南食用菌产业和葡萄产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全国“星级”农技协“洛南石门财旺食用菌技术研究会”,和“洛南县窑底葡萄技术协会”,从红红火火到逐渐衰落再到最终解体,就是单纯技术合作型农技协生命力脆弱的充分例证。而洛南县麻坪农技协会自1984年成立以来,“用经营理念建设协会、用企业模式管理协会”的做法和成绩,充分说明实体型农技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五是运作规范。单纯技术合作型农技协,多数虽然章程制度完备,但落实不够,运作不规范。协会和会员之间约束力不强、履约率不高、联系过于松散,会员入会退会随意性较大。而只有实体型农技协,才能真正实现“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以科技为动力”,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通过章程的制约和利益的联结,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把千差万别的产品质量标准统一起来,联合闯荡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规避各种风险。

  二、“三民四自”、“民办官助”是农技协的发展动力

  农技协是农民为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而自发形成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新时期农村经营体制和组织制度的创新。所以,“三民四自”是农技协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原则,按照“进退自由、责权平等、利益均粘、风险共担”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章程和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契约管理”的思路,建立健全“三会制衡”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处理好与会员的责、权、利关系和协会与政府职能部门、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的关系。积极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开展合理的土地流转和土地入股,积聚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要搞好行业自律,强化财务资产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做到民主公开、奖罚分明。要牢固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品牌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意识,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有效化解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和合作风险。

  “民办官助”则是农技协快速发展的外在动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化农村改革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把农技协建设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孵化器,作为实施农业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的有效形式和载体,列入议事日程,帮助农技协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表彰奖励先进农技协及其先进个人,形成有利于农技协发展的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都应树立“发展农技协就是发展农业产业化、关心农技协就是关心农村、服务农技协就是服务农民”的共识,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为农技协提供各种扶持和帮助。做到“鼓励不刮风、扶持不干预、规范不限制、服务不索取”,切实为农技协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尽快让农技协享受到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民办农技服务机构等优惠政策,促使农技协提档次、上水平。

  三、宣传调研、争取支持,是科协服务农技协的工作重点

  科协属于弱势部门,如何更有效地服务农技协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20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洛南县科协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调查研究,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我们针对不同时期农技协的作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等,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利用各种途径向县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仅每年都将以农技协为重点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写入县委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而且先后多次做出关于加强农技协建设的决定、通知,为农技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宣传呼吁,不断提高农技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04年底和2005年初,我们撰写的《对洛南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调查与思考》先后分别被省科协《科普工作通讯》和中国科协《科普动态》刊登。2006年元月,在县政协常委会上又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主要力量》为题,就农技协工作作了专题发言。在10月14日刚刚闭幕的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又作了《发展市场型农技协、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专题发言。通过宣传和呼吁,使农技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不断提高。三是协调沟通,尽力为农技协发展争取宽松的外部环境。经常主动走访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农技协注册登记和齐抓共管事宜;邀请农技协和有关部门座谈交流,共商农技协发展大计。今年9月20日,我们成功召开了“全县农技协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分管书记讲话、分管县长主持,县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农工部、农业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农技协代表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科协主席闫彩芹和普及部部长张彩霞亲临指导了会议。通过座谈交流、探讨沟通,使大家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

  今后,我们将按照《农合法》的要求和“稳定数量、提高质量”的思路,重点抓好实体型农技协发展工作。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和“服务会员、带动农户、拓展营销、助农增收”的要求及“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支持、部门指导、市场取向、逐步规范”的思路,鼓励科技能人、产业大户、贩运能手、经纪人和农技服务机构,特别是龙头企业、公司、供销社等牵头成立农技协组织;鼓励农技协打破区域界限,挂靠知名龙头企业,联大靠强。按照“一会多能”、“一会多业”的思路,积极推进农技协组织之间的联合和重组,加快农技协由服务型向实体型、由单一型向复合型、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步伐,逐步克服和纠正目前普遍存在的技术协作型多市场运作型少、传统种养型多特色辐射型少、简单生产合作型多综合服务实体型少、松散联合小区域型多利益联结跨区域型少的“四多四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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