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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动态2004-8(总第388期)
2004年05月19日

●中共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
●科普示范促发展 与时俱进谱新篇
    ——乐平市2003年度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工作总结
    江西省乐平市科协 叶长明
●创新教育看五莲
    山东省五莲县 刘 森 徐军广 王松雷
●中国气象局、中国气象学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意见
●发挥优势 形成特色 推进黄石“科学素质工程”再上新台阶
    湖北省黄石市科协普及部 李 麟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做大做强江山蜂业
    浙江省江山市科协 周遐清 邱建武 


中国科协普及工作委员会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


中共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
(2003年12月2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发发挥科协组织在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区和黄岩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作用,根据浙委[2003]2号和台市委发[2003]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1、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几年来,我区科协组织在促进我区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和发展,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从党的群众工作和科技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科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人才荟萃、网络健全的独特优势和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学术交流主渠道、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主代表与“科技工作者之家”的职能,为我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区,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切实发挥科协独特的职能优势
  1、全面贯彻实施《科普法》。发展科普事业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科协要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科普法》,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当好参谋。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科普法》规定的社会职责,积极调动本单位、本部门的资源投入科普事业。新闻部门要保证一定的版面和时段,开辟科普专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社会各界都要积极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科普工作的良好氛围。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2、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科协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针对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不同对象,以“科普节”、“科普宣传周”、科普志愿者、科普单位创建和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等载体,利用科技下乡、农函大培训、科技报告会、青少年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宣传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和一切伪科学,捍卫科学尊严,促进全社会形成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
  3、发挥科协团体智力优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科协要发挥学科齐全、智力集中、网络健全的优势,参与制定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如接轨大上海、城市化建设、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农业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等事关黄岩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开展一些跨学科、前瞻性、综合性、开放式的研究和论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技术咨询、工程咨询、管理咨询活动,财政、税务部门要为开展各种科技咨询提供政策优惠,经认定的科技咨询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推进我区科技咨询业的发展。
  4、积极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经济建设,推动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转化为生产力。科协要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参与产业发展的重点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与研究开发,为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做出贡献。要继续开展“金桥工程”、“厂会协作”和“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继续抓好农函大培训、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工作,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下乡和科技扶贫,推广农村实用技术,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服务。
  5、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科协要充分发挥学术交流主渠道的作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科技发展前沿,学科发展重点,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以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科技考察、学术研讨等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有重点地开展与外地科技团体进行信息和学术交流,积极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来本地交流讲学,着力提升我区学术交流层次,使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企事业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当代科技发展动态,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增强把握机遇的能力。要努力办好“黄岩科技”网站,拓展科普渠道,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交流和沟通提供平台。
  三、切实提高科协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深入开展科技界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科学精神教育。科协要积极向广大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科技队伍的政治素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把个人理想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积极参与我区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区建设。
  2、履行好科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方面的职能。科协作为人民团体和政协组成单位,要积极组织科技工作者,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建言献策,进一步拓宽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的渠道,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应有作用,使他们在政治上有归属感和荣誉感。同时,科协也要把科技工作者的意愿、要求和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
  3、努力提高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科协要牢固树立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观念,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举办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项事业,积极开展各种科技中介服务,不断增强科协为科技事业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大力发展科技继续教育,发挥专业学会在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利用社会办学,面向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知识更新和拓展技能的培训,帮助科技工作者不断更新知识,增强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强与沪、宁、杭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推进我区科技人才的成长。组织优秀科技工作者疗(休)养,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参与有关科技活动,更加广泛地团结科技工作者,把科协真正建设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
  4、依法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科协要协助党和政府宣传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政策,维护好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技术参股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正当权益。广泛开展保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组织、人事、司法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科协开展维权工作。
  5、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科学普及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举荐科技英才,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先进工作者由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列入政府奖评奖范围。优秀科普作品纳入区委、区政府“五个一”工程奖。
  四、切实创造科协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
  1、加强对科协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把科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明确党群副书记分管科协工作,政府也要有一名领导联系科协工作。要把科协的主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考核目标之中。区委常委会每年要听取科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科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科协主要负责人应参加同级人大组织、政协常委会。要保证区科协机构的编制和人员稳定,区科协机关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
重视乡镇、街道科协工作,乡镇、街道科协主席由乡镇、街道党群副书记担任,配好专(兼)职的秘书长。要重视企事业单位科协组织建设,对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科协组织,企事业单位科协秘书长应享受所在单位中层干部相应待遇。
  2、保证科协工作经费并提供政策支持。在保证科协现有事业经费与其它科技投入同幅增长的同时,继续增加科普活动专项经费和学术交流专项经费,经费由区科协组织管理使用。到“十五”期末,区、乡镇(街道)两级科普活动经费应分别达到人均0.8元、争取达到1元以上。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学术交流经费,用于我区重大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学会开展有影响学术交流活动的补助。要做到“金桥工程”专项经费与“科技三项经费”同步增长。企事业单位要支持本单位科协活动,企业科协活动经费按科技人员年人均200元的标准,作为科技投入计入生产成本。同时要大力开辟筹资渠道,落实《科普法》关于科协组织可依法获得资助和捐赠,资助和损赠者可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政策。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资或捐赠科协公益事业,鼓励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或捐赠科协事业发展,社会力量对科协公益事业的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要加快科技人员活动场所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科技人员活动场所(科技馆)、改善科协机关办公条件是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完善城市功能的需要,科技场馆建设要按照财政拨款、社会捐助、科协管理的要求尽早启动,计划发展、财政、土管、城建、规划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要高标准建好科普画廊、科普橱窗,增强科普工作的感召力和时代性,提高科普工作水平。
  4、明确科协参加相关工作事务。各部门和单位要支持科协履行社会职能,在科技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社区建设、知识分子工作、全局性发展计划的制定、重大科技政策的出台、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部署等,要吸收科协组织参加,扩大科协组织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科协组织应当在政府职能转变中承担相应职能,拓展工作领域,科协可接受委托或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科技项目评估与论证、科技成果鉴定、技术标准制定与修改等一些同科协职能相关的事务。
  5、积极支持学会改革。要加强学会建设,增强学会活力,规范学会管理,切实做好学会的挂靠工作。在现阶段,学会挂靠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是必须和必要的,各挂靠单位要积极支持学会开展活动,为学会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工作场所及基本经费。同时,科协作为科技类、学术性、技术性、科普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所属团体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民政、人事等部门应予以大力配合支持。
   6、提高科技工作人员素质。大力加强科协机关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要按照学习型、创新型组织的要求,把科协团体建成专、兼职工作人员接受良好教育、有创新实践能力、乐于奉献、善于协调的优秀人才组合体。要优化科协工作人员结构,重视做好科协干部对外轮岗交流,为科协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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