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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普大篷车2007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7年04月11日

科协办发普字〔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增强基层的科普能力,根据《科普大篷车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将继续为各地配发科普大篷车。配发仍以西部地区地级市科协和尚未配发的省、直辖市科协为重点。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负责。
  请各地按照《2007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事项须知》的要求(附件1),根据本地区的科普基础设施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科普大篷车的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及申请表于5月10日前报至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王艳娜  祝  贺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科普活动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619室
  邮政编码:100038
  电    话:63906629
  传    真:63906629

  附件:1.2007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事项须知

     2.2007年度科普大篷车申请表

     3.科普大篷车车型简介


二○○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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