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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06年度全国示范科普画廊的通知
2005年11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
  为了提高各地橱窗式科普画廊的水平,使其更好地发挥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部今年七月下发了《关于推荐全国示范科普画廊的通知》(科协普发城字〔2005〕13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依据《全国示范科普画廊标准(橱窗式)》,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普画廊。
  截至2005年8月,共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上报了1055座科普画廊。经审核,1051座科普画廊符合推荐条件,正式确定为2006年度全国示范科普画廊,名单见附件。
  希望首批全国示范科普画廊的管理使用部门和负责指导工作的各级科协组织,按照《全国示范科普画廊标准(橱窗式)》的要求做好科普画廊的管理和使用,引导和带动全国科普画廊工作向规范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我部将定期对各示范科普画廊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全国示范科普画廊标准(橱窗式)》要求的科普画廊,将取消其全国示范科普画廊的资格。
  为了支持全国示范科普画廊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中国科协科普部委托中国科协声像中心在2006年度的每个季度为各个全国示范科普画廊赠送2套科普挂图、全年共8套,直接寄送到各地推荐上报表中所提供的科普画廊负责管理使用单位,各个全国示范科普画廊如希望变动接收科普挂图的单位,请及时通知中国科协声像中心。


  中国科协声像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玉华 马秀梅
  电    话:010-62121819
  传    真:010-62172457
  地    址: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100081)
  电子信箱:zhouyuhua@cast.org.cn

  附件:2006年度全国示范科普画廊名单

 

中国科协科普部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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