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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30日

部分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中国科协开展200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或本行业的优秀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推荐本地区的优秀项目。
  中国科协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指标,对各单位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后,向通过评审的推荐项目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注册电子信息,向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二、推荐奖类别和指标
  推荐奖类别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列科普项目。
  各单位可推荐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科普项目。
  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授奖的项目,需隔1年后再进行推荐。
  三、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一)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应同时填写中文和英文推荐书。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公开发表1年以上。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主要完成人应是推荐项目提交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主要作者。
  国家自然科学奖电子版主件不超过25页,书面材料主件不超过25页,附件不超过45页。
  (二)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其核心技术应当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并提交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对于符合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范围,但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国家技术发明奖电子版、书面材料主件不超过30页,附件不超过40页。
  (三)国家科技进步奖,分为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重大工程类四个类别,请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填写。
  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属社会公益类。评审范围为2000年以来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品(简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应公开发行1年以上,应就作品的创作思想、创作手法、作品结构以及主要章节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对选题内容、表现形式和创作手法等方面在“主要创新点”中进行归纳和提炼。
  国家科技进步奖电子版、书面材料主件不超过45页,附件不超过30页。
  四、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项目遴选,于2006年2月10前将推荐项目书面材料7套及推荐项目汇总光盘(软盘)报送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并将“专家评语”填写到“推荐单位意见”栏中,供中国科协填写推荐意见时参考。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请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网站下载(www.nosta.gov.cn)。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岳文彬、杨彩虹、解  欣
  联系电话、传真:010-68578091,68526144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100863
  电子邮件:yangcaihong@cast.org.cn,yuewenbin@cast.org.cn
  (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
  朱  清  010-68511819转8003
  王谋勇  010-68511819转8000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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