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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协召开所属省级学会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推进会
2009年12月17日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浙江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方案》的要求,省科协业务主管的省级学会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对此,浙江省科协党组十分重视,专题进行研究,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学习实践活动推进会召开(齐培坚 摄) 12月16日,浙江省科协召开所属省级学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会,进行全面部署,125个省科协主管的省级学会党员负责人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省科协副主席、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虞龙宝主持,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鲁善增作重要讲话,省科协副主席隗斌贤等参加会议。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崇义到会指导,对推进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鲁善增在会上作了四方面内容的讲话:一是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情况介绍;二是充分认识省级学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三是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四是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地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鲁善增书记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省级学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他说,省级学会是省科协的主体,是省科协赖以存在的组织基础,也是省科协各项工作得以开展的实践基础。认真组织开展好省级学会的学习实践活动,对于巩固和拓展我省科协系统前两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积极推动整个科协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引导学会更好履行宗旨任务,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学会在服务会员、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科协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科技群团的党建工作,巩固和扩大新时期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 鲁书记指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当前省级学会协会的一件大事,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必须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工作计划与工作措施,认真做好规定动作,探索适合自己特点的创新方法,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学习实践活动推向深入。一要加强领导。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办公室的汇报联系,并要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科协驻会领导要按照分工深入调研,联系五大片的活动,注意总结经验,推动向上;联络员要经常联络,传达上级指示,反映下面情况,作好沟通联系工作;各学会协会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计划,作出安排,组织好活动。二要搞好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要与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科协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要与贯彻最近召开和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要与进一步贯彻省委[2003]2号和[2007]59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要与贯彻省科协关于进一步推进学习创新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起来;要始终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正确处理省级学习工作中知与行的辩证关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省级学会的改革创新与发展。三是推进工作。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要加强各学会协会党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民主办会原则;要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承担政治职能转移,增强学会活动;要建立长效机制,谋求长远发展。 省科协在会上印发了《浙江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省级学会的学习实践活动要围绕“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的主题,以“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为任务,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灵活多样的活动,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加大学会党建工作的力度。加强省科协对所属学会党建工作的指导,以党建工作促进学会工作。扩大党在学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发挥学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引导学会加强自身建设。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手段,认真分析、解决学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形成共识,明确方向,引导学会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内部治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组织运作和服务能力。三是推动学会发挥积极作用。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科协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支持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普教育、科技评价、学术规范、举荐人才等活动。引导学会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优化学会外部政策环境,拓展发展空间,争取在学会创新发展、支持学会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参加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对象包括:学会党组织的成员、学会副秘书长以上主要负责人(理事长、驻会或常务副理事长、专职正副秘书长)和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己建立党组织并参加过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会,要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己建立党组织但未参加过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会,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未成立党组织但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尽快建立党组织或成立临时党组织,并将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新建立党组织的第一项工作和首要任务;有党员但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学会,要通过建立联合、临时学习小组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活动。学会主要负责人虽在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参加过学习实践活动,但未参加过学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的,应在本次活动中以学会负责人身份参加活动。在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注意邀请党外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本次学会实践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至2010年2月底前基本结束。省科协通过成立领导机构、全面调查摸底、尽快部署推进、理顺组织关系、组成学习小组、确定联络制度、建立临时党支部、及时宣传典型等八项措施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为了落实好各项工作,省科协统一划分理、工、农、医、综合五大片,分别建立五个联合学习小组,有条件的学会单独建立学习小组,学习分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方式进行,要求学会主要负责人中的党员负责同志带头参加学习,各学习小组要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有关材料。省科协向每个学习小组指派联络员,提供学习资料,省科协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与有关学习小组活动。省科协要求各学会在一个星期内上报本学会党建工作情况,按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转移临时党组织关系的人员在本月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把临时组织关系转到省科协学会部党支部,以便及时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张恒 编辑:房晶) 浙江省科协供稿 责任编辑:李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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