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级地质学会荣获2009年“学会之星”称号
2010年03月03日

  近日,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委托学会杂志社科技社团评价中心,对全国科协系统内的3000多个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学会之星”评选,有7个省级地质学会荣获2009年全国省级“学会之星”称号,分别是:四川省地质学会、云南省地质学会、北京地质学会、广东省地质学会、甘肃省地质学会、安徽省地质学会、湖北省地质学会。

  2009年,各省级地质学会在地方科协、民政部门以及中国地质学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在挂靠单位和省内有关部门关心与支持下,经过全体理事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学会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新的成绩。此次荣获“学会之星”称号的7个省级地质学会,是全国各省级地质学会优秀代表。希望各省级地质学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努力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切实加强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好学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不断开创学会工作新局面。

中国地质学会供稿

责任编辑:王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