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六部门共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2010年03月02日
近日,浙江省科协与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拟依托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示范性产业集群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加快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加强浙江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柔性引进”高端领军型人才,促进企业与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深入实施浙江人才强省战略。 今后三年内,根据科技创新工作总体需求,浙江省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建立100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并积极引导和支持各市、县(市、区)建设一批方向明确、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各具特色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为建站主体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指导;围绕建站主体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本单位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引进院士专家及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建站主体单位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创新人才。 为建立完善以建站主体为主导、多元化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浙江省有关部门要对院士专家工作站承担的科研课题、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在经费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工作站所在地政府应加强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服务,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加大经费资助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采取企业化运作,面向区域、行业开展科技服务。建站主体应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的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必要的配套研发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工作站日常运行经费由设站主体负责解决。并在省级重点创新团队评选和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等选拔中给予适当倾斜。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发挥显著作用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根据工作需要,浙江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科协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全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统筹协调。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全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意见;组织制定《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评选管理办法》;组织制定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评价方法和激励措施;核准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立。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各地、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组织协调设站单位院士专家与地方企业开展交流活动;在协调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做好建站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房晶) 浙江省科协供稿 责任编辑:李安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