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组: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各级党委和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各级指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加强两个建设、发挥一个作用”的主题,积极投入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认真完成了各阶段的任务,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自身建设、谋划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实践过程。
各社会组织指导小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和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09〕27号)的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实施科学指导,为保证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学习实践活动和指导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决定表彰一批“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和“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时间
2010年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表彰大会(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表彰对象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为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为各级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小组。
三、评选条件
(一)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
1.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坚持中央关于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和各个阶段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载体,确保活动目标贴近单位发展、活动内容贴近群众需要、活动形式贴近党员实际,做到了规定动作一个不少、自选动作有声有色,有关做法被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报道。
2.党的建设有新突破。健全党的组织,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理念和活动方式,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
3.自身建设有新加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
4.功能作用有新发挥。围绕社会组织的宗旨、职责、功能,服务社会、服务公众、服务会员,诚信度高,公信力强,作用发挥突出。
(二)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1.工作机构健全。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成立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认真把握学习实践活动和指导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相关力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2.指导工作有力。指导工作针对性、可行性强,重点突出。注重巡回指导,积极帮助社会组织解决困难,注意总结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注重沟通协调,把当地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指导小组的指导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3.推进党的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立,努力扩大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的覆盖面,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4.精心培育典型,宣传工作到位。指导工作中注意创新举措,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找到对应的学习榜样,以点带面,示范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工作简报、相关报道被领导小组、上级指导小组、主流媒体转载的数量较多。
5.建立长效机制。以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从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推动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表彰名额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100个左右,具体名额分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为基础,同时考虑各地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统筹分配名额(见附件1)。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先进单位70个左右,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两个市(地)、县级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评选由民政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评选并审定)。
五、表彰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评选标准和分配的名额,统一组织评选和上报工作,民政部最后审定。
各地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应分别填写《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和《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3,均为一式两份,可另附页),和推荐名单一起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两个推荐表均可从中国社会组织网下载。
联系人:王博,电话:(010)58123421、58123417(传真),E-mail:wangbo@mca.gov.cn
附件:
1.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2.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
3.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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