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各巡回检查组:
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成立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民政部牵头,成立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并派出巡回指导组。
2、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李学举同志担任组长,姜力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民政部、水利部、文化部、卫生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3、以民政部为主组建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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